104年12月台中市政府訂「台中市管制生煤禁用焦油自治條例」,擬定「4年減少生煤量40%」目標,市議員黃馨慧今天逼問市長林佳龍,要他簽名承諾,會具體落實「4年減少生煤量40%」政策,並表示今年是林佳龍執政3年,把海報改成今年底達成生煤減量30%。不過林佳龍拒絕,他表示應依照自治條例走,年限是4年再檢討,屆時做不到就罰台電。
黃馨慧並調侃,市府大動員以洪荒之力為國慶石虎花車拉票,市府應該用這種毅力與決心全面解決空汙!
黃馨慧質詢時拿出海報,要求市長林佳龍簽署允諾落實「4年減少生煤量40%」政策,但林佳龍拒簽。黃嗆「你自己訂的,為什麼不簽!」。林佳龍說「可以要求中火,但要依自治條例來走,看議會當初怎麼訂的」,又說「這不是我訂的,是議會訂的!」,再表示「如果台中火力發電廠未依規定就罰!」
黃馨慧說,4年減量40%,到今年底就應減30%,否則怎麼要求台電明年陡降到40%,她要求市長承諾,但林佳龍打假球,不願意對自己的政策負責!市府說再多都是假的!